借款的冲账期限和锁定规则解读
| 借款事项 | 说明 | |
|---|---|---|
| 借款责任人的要求 | 1. 借款责任人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(含使用学校经费的附属医院人员)。
2. 离退休人员仅限于借支住院按金。 3. 原合同工系列的合同聘用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、非全职聘用人员、学生等人员不能作为借款责任人。 |
|
| 借款金额限制 | 1. 单次支出低于5000元的,一般不予办理借款手续。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借款的,借款责任人需注明借款原因,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确认。
2. 现金借款(含对私转账)单笔最高限额为10万元。 |
|
| 借款注意事项 | 1. 预付款项前,应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求履行相应的业务审批手续。
2. 借款责任人办理离校、退休手续或者发生岗位变动、校内调动时,应当清还借款;因客观条件制约确实无法清还所负责借款的,需办理借款责任人变更手续。 |
|
| 借款锁定规则 | 详见【链接】。 | |